沛县 假冒“始祖鸟”品牌服装,兄弟俩双双获刑又赔偿

沛县律师网创始人、沛县知名律师、沛县饶健律师

“我在网上买了两件始祖鸟衣服,质量蛮差,我怀疑买到了假货,我要报案……”董某向公安报案称。近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案件,兄弟俩分工合作共同生产、销售假冒“始祖鸟”品牌服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二十二万元。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案件详情
2022年10月起至2023年5月初,翁某1、翁某2兄弟俩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没有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亚玛运动加拿大公司(“ARC'TERYX”“始祖鸟”系列)许可或者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假冒“始祖鸟”品牌服装,并通过淘宝网店以288元至1500元不等的单价销售至全国各地,非法经营数额达八十余万元。弟弟翁某2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现场依法扣押未销售的假冒“始祖鸟”品牌服装442件及商标若干。哥哥翁某1在得知弟弟被抓后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扣押的服装及商标经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鉴定,属于假冒亚玛运动加拿大公司“ARC'TERYX”“始祖鸟”系列商标的产品。庭审中,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就假冒“始祖鸟”系列商标的侵权行为向商标权利人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道歉并赔偿了30万元。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翁某1、翁某2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二人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予以惩处。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退赃、对权利人进行赔偿等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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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均属于侵犯知识产权,国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的不法行为,鼓励和保护创新。商标权作为法律所保护的知识产权之一,凝聚着商标权利人长期经营积累的信誉,是品牌商品的服务和质量的象征。在此呼吁市场经营主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抵制制假售假行为,共同维护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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