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 被打时还手打伤对方,还手者该不该赔?

沛县律师网创始人、沛县知名律师、沛县饶健律师

我们知道,打人是犯法的,把人打伤打死,轻则治安拘留,重则可能会被判刑。那如果你并没有惹事,也没先动手,而是对方先动手打人,你在还手过程中把对方打伤,这个时候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相信你应该听说过一个法律名词——正当防卫。对正在行凶的人进行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把凶手打死打伤了,不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不承担刑事责任,是否意味着也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

【案例】大明和张三因为琐事产生矛盾,张三怀恨在心。这天,张三找了两个人,把大明拦在了路上,让大明道歉,大明自然不愿意,张三一干人等便开始动手打大明。打斗中,张三拿起一块砖头,拍打在大明的头上。大明见状,摸起一根木棒还手,把张三打伤。后张三住院治疗,花去各项医疗费用2400多元,这个钱,张三要求大明来负担,大明拒绝,张三便把大明告上了法庭。法院最终判决,大明不用承担张三受伤的民事赔偿责任,驳回了张三的诉讼请求。

【知识】在这起案件中,法院认为大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张三也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用对张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的就是《民法典》第181条的规定。也就是说,正当防卫不仅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对造成的损害也不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民法典》里面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情况属于正当防卫。那我们该如何判断一个行为属不属于正当防卫呢?你记住这几点:

第一,必须是为了避免人身、财产权利免受不法的侵害。比如,凶手正在打人、正在抢东西,这些都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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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保护的既可以是本人的利益,也可以是别人的。一个人进行正当防卫,并不是只有自己受到伤害时才可以,如果发现别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正在被侵犯,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为了别人的利益进行的正当防卫,也就是大家说的见义勇为。

第三,必须是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在进行的过程中,才能正当防卫。这个是认定正当防卫非常关键和重要的因素。因为法律上规定正当防卫,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防止伤害后果的发生,所以必须是伤害行为正在进行时,才可以正当防卫,防卫行为具有紧迫性,如果当时不防卫,很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对方还没开始动手,或者已经结束了殴打、伤害行为,都不算。比如,你被人打了,当时没还手,过了一会儿你喊了几个人,去把打你的人打了一顿,虽然打人者之前的行为不对,违法甚至犯罪了,但是你后面再去“报仇”​,却不是正当防卫了,而是变成了故意伤害,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记住了,还手要当场还,千万不要“秋后算账”​,没还手不代表就“吃哑巴亏”了,你可以报警或者起诉,要求追究对方的责任。

第四,必须是针对打人者本人进行正当防卫。这个条件也是很明确和严格的,谁打你,你对谁还手,才叫防卫,还击行为不能针对打人者以外的人。比如,张三在打大明,大明还手也打张三,叫正当防卫;如果是大明觉得打不过张三,就去打在一旁的张三的老婆孩子,这就不叫正当防卫,这种情况下,大明要对伤害张三老婆孩子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损害。就是防卫行为要和伤害行为在程度上旗鼓相当,达到足以压制伤害行为就可以。比如,张三拿砖块打大明,大明用木棒还击,张三受伤不严重,程度上就差不多,属于正当防卫;而如果张三只是推了一下大明,大明却拿出一把刀狂砍张三,并把张三砍成重伤,这就变成防卫过当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防卫过当造成不应有的伤害,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就不能免责了。所以,在被张三等人殴打时,大明还手把张三打伤,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就不用承担张三受伤的医疗费用。但如果还手的时候,下手太重,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就不能完全免责,而是要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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