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 养子女长大后虐待养父母,养父母应如何维权?

沛县律师网创始人、沛县知名律师、沛县饶健律师

老胡夫妇去相关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小远在老胡夫妇的精心照顾下长大成人了,老两口还给养子张罗了婚事,装修了婚房。可成年后的小远丝毫不念养育之恩,稍有不顺便对老胡夫妇破口大骂,如果老胡夫妇指责他,他甚至动手殴打两位老人。在小远的威势下,老胡夫妇终日惶恐不安,常常难受得连饭都吃不下去。两位老人再也忍受不了了,他们担心再这样下去,说不定哪一天会被养子折磨死。那么老胡夫妇是否可以和小远解除收养关系呢?另外,老胡夫妇收养小远之时就已40多岁,如今他们已经年老体衰,若收养关系真的解除了,他们的生活何以为继,他们这些年养育养子所花费的钱财就打水漂了吗?

小强说法

孩子是生命的延续,家庭因为有了孩子而更加圆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不能生育、不想生育或失去孩子的家庭,于是,收养孩子成了他们的一种选择。收养关系成立之后,本无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就会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义务,同时养子女长大之后对养父母也有赡养义务。如果长大成人的养子女对抚养其多年的养父母不但不思回报,反而又打又骂,养父母该怎么办呢?​《民法典》规定,当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确实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养子小远已经成年,由此可见,老胡夫妇与小远之间的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但是,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老胡夫妇不会再受到虐待了,但是也变得老无可依了,他们今后又该如何生活呢?为了保障养父母的权益,​《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因此,老胡夫妇可以起诉小远,要求他给付生活费,也可以要求他对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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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在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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