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 假离婚,真的能逃避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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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决定与丈夫协议离婚,将名下财产给男方,以此来逃避执行。被执行人的“计谋”能否实现呢?我们一起来看看近日黄冈市团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吧~

规避执行办“离婚”?2021年7月14日,曹某某(女)驾驶电动车与行人童某某相撞,行人童某某被撞成脾脏破裂,八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曹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团风法院判决曹某某承担29万元的赔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后,童某某向团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干警经查找发现,被执行人曹某某名下只有一套农村自建房和其经营的鱼塘,没有存款等其他财产。为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走访调查,进一步了解到被执行人曹某某的配偶在汽车站上班,每个月有固定收入4000元左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执行局当即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曹某某配偶的一半工资。令人没想到的是,面对法院的执行,曹某某却想到一个“妙招”!两个月后,被执行人曹某某的配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并提出执行异议,证明二人在法院冻结男方工资后两个月已经协议离婚,并且将该农村自建房及鱼塘自愿归于男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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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执严惩入“监牢”!这种逃避执行的行为,被执行法官敏锐察觉到。团风法院执行局合议庭评议后,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部门,经公安部门侦查移送至检察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6月,团风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被告人曹某某因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被团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就是要打击这种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彰显公平和诚信的社会正气!”旁听庭审的群众刘先生表示。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法律尊严,更向全社会郑重表明,任何企图规避司法责任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法官说法自古以来,诚信便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核心,它不仅是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在法院裁判之后,当事人应当积极面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不要妄图通过转移资产等方式逃避执行,以免触犯刑法,走上犯罪的道路。本案中,曹某某为逃避法律义务,在判决生效后故意将其名下财产转移,有能力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而逃避履行,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给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最终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本案的判决,有力打击了逃避执行的不诚信行为,不仅给失信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更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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