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律师网创始人、沛县知名律师、沛县饶健律师
案情简介王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王某因生产经营需要,通过支付宝向张某借款共计100000元。2022年5月7日,王某与张某在微信小程序“腾讯电子签”平台签订电子借条,双方就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时间、纠纷管辖地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在电子签章处签名。借款到期后,王某久拖未付,张某多次讨要未果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王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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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电子借条这种新型证据进行了研究,并通过使用“腾讯电子签”小程序,了解到签订电子借条需经过借贷双方当事人进行人脸识别、核验真实身份后才能完成。签署完成的电子借条依托区块链存证技术,确保不可篡改,并且可以通过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对签章的算法及状态进行核验。整个电子借条的签署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要求。最终,法院通过电子借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等证据的综合认定,依法判决王某向张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
法官说法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合同逐渐普及。电子借条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产物,在形式上区别于传统“白字黑字”的书面借条。在使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小程序签订电子借条时,应注意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了解对方是否有实名认证、签订的借条是否有区块链存证技术等信息,以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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