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有事找警察”,认为对于我们的诉求,警察应该无条件的帮助我们达成。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报案不等于立案,立案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而且不同案件立案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刑事立案有哪些条件?如果立案了,又怎么查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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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立案
立案,这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对审查结果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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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的条件
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具备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条件。
由于不同案件立案标准不同,因此,此处我们仅就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条件进行探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条件有以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且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即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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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是否立案
首先,刑事案件是否立案不能在互联网上查询,因为刑事案件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公安局内网才可以查询,而个人是无法使用公安局内网。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通缉令、悬赏通告应当广泛张贴,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
其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据此,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的会出具正式的法律文书,但该文书是附卷宗资料,随卷移送的,故,个人一般情况是不会收到立案决定书。
因此,想要了解刑事案件是否立案,可以自行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但该方法可行性较差,更高效可行的是委托律师,由律师向办案机关沟通了解,且部分地区开通有律师网上查询通道,律师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可在网上查询该案件进展情况。
希望大家看完后,对于不予立案的情况也要理解并接受,因为立案是受法律管理的,也是需要条件的,不是报了案就可以立案,希望大家不要混淆了。来源: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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